2)第七节 仲裁(下)_伐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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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廷的缙绅就是一个必要的行动;更因为这是在邓名的中立协议下退而求其次的行动,所以川西对此是负有责任的,理应提供船只协助。

  刘体纯表示,委员会的诸位成员都是有良心的好人,所以川西水师不会白跑,同样能够分到一份战利品。刘体纯的发言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赞同,包括一向和李来亨、刘体纯他们不对劲的王光兴,都表示刘将军说得太好了――委员会成员人人有份,大家都要出兵,战利品分享,既然王光兴参与了,那也有他的一份,只有拒不参加委员会的袁宗第分不到东西。

  不过任堂、穆谭和周开荒都不同意,前两者和夔东众将没有太深的交情,而后者因为袁宗第不在而且没有出兵的机会,所以拒绝起来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。

  这个委员会没有什么强制力,只是为了同盟内部沟通,简单的说,委员会的运行原则和菜市场也差不多,要你情我愿,不能强买强卖。

  夔东军相对川西穷得利害,见有这么一大笔横财就恨不得立刻吞进肚子里去。可是穆谭等三人知道,邓名出兵江南一向很重视在百姓中的形象。蒋国柱肯定会把全部罪名都推给明军,以便维护自己的形象,为了向清廷申请免税多半还会竭力夸大战区的惨状。就算去的明军不打着邓名的旗号,但终归还是明军。川西明军掌握着长江航运的大部分利润,任堂他们都觉得此次获益并非很大,但是付出的代价可不小:提供水师就是一大笔开支,不过和明军的名声受损一比似乎都是小事了。

  川西三位将领虽然是邓名的左膀右臂,但他们从来没有获得过决定战略方向的授权,邓名对他们三个人来说基本相当于恩主的地位,主公不在,哪个将领敢擅自决定政策?就算邓名再宽厚,再用人不疑,这种大忌他们还是不想犯的;再说,若是有明显好处或许还能考虑一下,比如主人不在,管家或许可以替他收下别人送来的一份厚礼――不是完全没有危险,但不会给主人惹事,也不会让主人觉得管家不忠――而这次的江南之行利弊难辨,任堂等人都不想为了这么点利益而替邓名擅做主张。

  任你千般计,我就是老主意。无论委员会怎么吹胡子瞪眼,一句“提督不在”就都搪塞过去了,想借川西水师一用那是门也没有。

  无奈之下,刘体纯他们只好去找文安之仲裁。

  因为岁数大了,文安之平时很少参与委员会的议事,听说夔东和川西的意见不合,文安之也不敢怠慢,立刻让刘体纯他们把事情的缘由细细道来。文安之知道自己的责任不轻,在听陈述之前就暗下决心,不管自己和邓名的关系一向多么好,也一定要做到不偏不倚,以维护委员会的团结,进而维护整个抗清联盟的团结。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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