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二十一章 人人都爱女主角1_我的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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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宠溺自己的儿子,她和早逝的丈夫都是认为‘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’,也是一直这么灌输给儿子的,他们的教育可以说是十分的成功。

  原主就是认为读书才是最重要的事情,钱就是俗物,提起钱来,那真是万分的嫌弃,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,没有一点小家子气。

  按理说能挣能花谁也说不出来什么,一个人是月光族,每月能挣一万,能花一万,虽然有人会说这人花钱大手大脚的,一点也不知道节约持家,但是这样的人比其他什么啃老族可是好上一万倍。

  人家只是存不住钱而已,但是绝对有能力养活自己啊。

  原主就是一个标准的啃老族,不事生产,专心读书,老大的人了,现在只是一个秀才,人算不上上进,但是心气奇高无比,干活的父亲死了,母亲和妹妹起早贪黑的赚钱养活他,他还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
  注意!不是他一个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母亲和妹妹也没有什么怨言,毕竟如果张宇当了大官了,母亲什么都不用说自然能成为诰命夫人,享受荣华富贵,妹妹自然能说给一个好人家,就算再包子,看在他这个哥哥的份上,也不会亏待她!

  当然了,张宇翻了翻原主的记忆,发现这个美好的梦想只能是梦想,按照原主的天分,天知道这个梦想什么时候能够实现?

  张宇就是一个普通人,贪生怕死就是本性,如果是平安的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,他当然会开始反抗,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现代。

  要知道这个时代除了没有网络让人痛苦之外,就连有电灯,那也得是好几百年之外的事情了,痛苦的让人绝望。

  但是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就经历了一番生死,差点死去,当然不会再去寻死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现代去了。

  他和原主又恰巧是同名同姓的人,而且家人对他十分的好,一家人就他自己是极品,是喝着别人血肉的吸血鬼,张宇只能接受这个命运,尽量的让自己在这个时代过的舒服一些。

  张宇心虚的把毛笔放在一边,原主虽然各种不堪,但是一手毛笔字早就可以把自己给比到天上去了。

  原主性格虽然自私自利,读书读的也就是一般般,放在现代就是如果大学不扩招,那就是铁定考不上大学的主,但是毛笔字写的是真正的好,张宇对毛笔字了解的也不太详细,也说不出来到底哪儿好,但是看着确实十分的舒服。

  不过这也难怪,原主写毛笔字都快十几年了,而且比的人还不是什么大家,而是张宇这个用键盘打字远远超过写字的人,自然是一下子就把张宇给比到泥里面去了。

  “嗯,我就是想练练手,这么多天都没有提笔了,不知道写出来的字是不是歪歪扭扭了。”

  张宇虽然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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